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民政課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聲請調解】聲請調解的地點(即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區域)為何?
  • 發佈日期:2020-12-21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民政課
  • 詳細內容:
  • 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規定摘要說明如下:
    1. 雙方當事人均住在本區者,不論民、刑事事件均可向本區調解委員會聲請。
    2. 對方不住本區者,須向對方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但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亦可向犯罪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 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並經本區調解委員會同意者,亦可向本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承辦人:分機453張先生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235 人 更新日期: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