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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免費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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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法律扶助諮詢服務時間表
上午時段
服務處所
(服務提供者)
下午時段
服務處所
(服務提供者)
星期一
9 時 30 分

11 時 30 分
4樓
調解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法扶顧問)
2 時

4 時
4 樓
調解委員會
(律師事務所)
星期二
2 時

4 時
4 樓
調解委員會
(律師事務所)
星期三
9 時 30 分

11 時 30 分
4 樓
調解委員會
(律師事務所)
星期四
2 時

4 時
4 樓
調解委員會
(律師事務所)
星期五
9 時 30 分

11 時 30 分
4樓
調解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法扶顧問)
2 時

4 時
4 樓
調解委員會
(律師事務所)
備註
  1. 本服務時間表自113年6月20日起實施。
  2. 原則上每次諮詢時間15分鐘,得由律師視問題複雜度增減時間;法律諮詢服務僅作法律疑難解答,不負責代撰各種書狀,且律師提供服務當面解答民眾問題中,無法分身接受民眾以電話方式答詢法律疑難。
  3. 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所4樓調解委員會當面詢問(請於每次諮詢時段結束前30分鐘以前到場);調解委員會電話2273-2007,謝謝。
  免費法律諮詢請親洽現場諮詢,無須預約,亦不接受電話諮詢,敬請見諒。
服務時間表
 
法律諮詢注意事項
  1. 請於每次諮詢時段結束30分鐘以前到場,並請依照到達現場先後順序,填寫申請暨紀錄表後,再依序當面諮詢;為顧及現場排隊市民之權益,不開放電話諮詢服務。
  2. 為了維護市民運用法律扶助資源的公平性原則,當面諮詢時間以每人次15分鐘為原則(得由律師視案件難易度及等候民眾狀況適度調整),如有未盡事宜,請重新排隊等候諮詢。
  3. 個人法律諮詢所需相關文件資料,請自行備齊並攜帶至現場,以提供法律扶助律師參閱解答。
  4. 為尊重法律扶助律師之智慧財產權,未經律師的同意,請勿於諮詢時進行錄影、錄音等行為。
  5. 市民若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律師得拒絕諮詢服務。
瀏覽人次:7905 人 更新日期: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