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役政災防課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請問我已達兵役年齡,但目前仍在就學,須注意什麼事項?
  • 發佈日期:2020-12-21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役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 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志願士兵除役年齡,不在此限),故您若已是役齡男子,於在學時得予以緩徵,申請緩徵之學生,學校應依學生戶籍地繕造申請緩徵學生名冊,於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送達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核定,故役男須主動配合學校辦理有關緩徵事項,而緩徵名冊會註明在學起訖(開學日至預定畢業之年的6月或7月);同時若您因延修、留級、復學、轉學或轉系、轉科等而影響原核准修業年限者,均應重新辦理緩徵。

    承辦人:分機171陳小姐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556 人 更新日期: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