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好孕專車」產檢車資補貼
- 發佈日期:2021-01-06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新北市「好孕專車」產檢車資補貼(承辦人分機:146連小姐、192林小姐)
申辦條件:
設籍本市之孕婦或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外國籍(含大陸配偶)孕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屬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申請人及配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整。
註:『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之認定,係依國稅局已完成財稅核定發單作業,故以今年(111年)好孕專車產檢車資補貼申請案為例,若您是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財稅,您必須檢附109年之財稅核定資料,若您授權審核機關代為查調,審核機關將查調您109年的財稅資料。
應備文件:- 申請表
- 產檢證明,下列資料二擇一:
(1)孕婦健康手冊影本(國民健康署編印),含封面、內頁「產前檢查紀錄表」或最近一次「產檢紀錄」,須有醫院(診所)蓋章或醫生簽章。
(2)診斷證明書。 - 申請人及配偶之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資料影本;或授權同意由區公所代為查調。
-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申請人及配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授權同意由區公所代為查調。
- 居留證影本(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為外籍配偶時/未取得居留證檢附護照影本)。
※以上文件如為影本者,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請簽章。
|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59 人
更新日期: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