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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役政災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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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災防課
業務內容 承辦人分機
1.兵籍調查 173高小姐、122~125
2.徵兵檢查 174陳小姐、122~125
3.抽籤 173高小姐、122~125
4.徵集入營(常備兵) 127王先生、122~125
5.徵集入營(替代役) 176曾先生、122~125
6.役男權益 171陳小姐、122~125
7.役男出境業務 171陳小姐、122~125
8.僑民生及大陸來台役男徵處管理 171陳小姐、122~125
9.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家庭因素補充兵 127王先生、122~125
10.各項災防相關事項 128林先生、172曾小姐、175黃小姐、129李小姐
綜理課室業務 191許課長
 
徵兵檢查及體位複檢
應屆在學緩徵原因消滅、分階段接受軍事訓練、當年次未在學或無繼續升學意願之役男及18歲提前接受徵兵處理者,應接受徵兵檢查,由徵兵檢查會依檢查結果判定役男體位,確認其身體健康及體能狀況。於徵集入營前,對判定之體位認有疑義,或有新發生之傷病者,可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之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複檢,由公所轉報新北市政府審核。
徵兵檢查及體位複檢

△徵兵檢查及體位複檢

 
常備役役男抽籤
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經徵兵檢查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依法應受國軍常備兵現役、軍事訓練徵集者,均應參加抽籤。
常備役役男抽籤

△常備役役男抽籤

 
徵集入營
包含入伍及延徵、事故清查、妨害兵役等處理。依據兵役法第33條規定,常備役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應服常備兵現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其超額者,得申請服替代役;替代役體位服替代役;免役體位為不合格者免役。而依據徵兵規則第26條規定,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區分為入伍訓練及專長訓練。
徵集入營

△徵集入營

 
役政類綜合及考核彙整
為落實役政業務督訪實施計畫及輔導各區公所執行各項役政業務運作,具體改善役政業務缺失及問題,提升役政服務品質及工作效能。
入伍座談會宣導役男權益

△入伍座談會宣導役男權益

役政類綜合及考核彙整

△役政類綜合及考核彙整

瀏覽人次:5391 人 更新日期: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