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0403花蓮強震造成民眾財物損失,為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減免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損失,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
- 發佈日期:2024-04-09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訊息看板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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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損減稅三步驟:
拍照存證:記錄現場、保存證據。
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減免: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各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專區」(網址:https://www.ntbna.gov.tw/#gsc.t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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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