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114年10月21日公告新北市為辦理茶114年8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 發佈日期:2025-10-27
- 截止日期:2025-12-31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訊息看板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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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新北市政府交下農業部114年10月21日農授金字第1147467296B辦理。
為使受災農漁民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低利貸款,受災農漁民應於農業部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案關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檢具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當地信用部提出申請。
另公告地區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如有受災,可依「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規定,於受災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當地信用部申貸復耕、復建、復養所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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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