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7日至119年12月31日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或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5萬元或2千元。
- 發佈日期:2025-12-22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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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14年10月20日臺稅稽徵字第11404650900號函及本分局「114年度推行租稅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為加強宣導11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全國性重大施政-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及新購小型汽機車加碼退稅措施。
更新日期:2025-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