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應該要準備何種資料?
- 發佈日期:2026-10-08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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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檢附的文件資料:一、申請人最近1吋照片3張(以2年內相片為原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十四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並應附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如以委託他人代辦方式辦理,需攜帶申請人印章。
四、如原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含外縣市遷入、效期展延註記者),請攜帶持有之身心障礙證明。
五、到宅鑑定(請攜帶足資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 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或其他特殊困難無法自行至醫院機構辦理鑑定之診斷證明書或里長證明書,如附里長證明書,為利鑑定醫師判斷,請申請人檢具病歷摘要)
1.申請人之1吋照片3張(以2年內相片為原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十四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
2.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3.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或里長證明書(為利鑑定醫師判斷請申請人另檢具病歷摘要)。
4.若為到期重新鑑定者請再附原身心障礙證明。
承辦人:分機139王小姐、162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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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