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該要準備何種資料?
- 發佈日期:2024-01-15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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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檢附的文件資料:
- 調查表
-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丙式)1份(經民眾同意可委由戶籍地公所代為查調)
- 全戶最近1年度所得、財產及稅籍資料各1份(經民眾同意可委由戶籍地公所代為查調)
-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1年內頁交易明細紀錄影本1份
- 切結書及郵局追繳同意書
- 放棄切結書
- 申請人印章(切結書、追繳同意書應核章欄位皆蓋章)
- 其他:依個案情事作判斷
- 領有居留證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需檢附居留證影本及財稅資料(可用居留證號碼調閱財稅資料)。) - 16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生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就讀於新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可由本所代為查調,但高中職一年級新生、高二或高三轉學生、外縣市學校、大專院校以上學校仍需自行檢附並已蓋學期註冊章) - 身障證明/身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 經民眾同意,若戶籍在新北市者可委由戶籍所在地公所協助查調,外縣市則仍需民眾提供。
- 新遷入本市未能於系統查調者仍需提供
- 身障證明/手冊即將屆期者,仍需提供確認展延效期。
- 戶內人口如享有優惠利率存款情形。(請檢附優惠利率證明,以利推算存款本金。)
- 申請人或其戶內人口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情形。(請檢附院外就養榮民證明。如係領有榮民終身生活補助費者,請檢附最近1年度(含上、下半年)支領月退俸金額明細表。)
- 申請人或其戶內人口有軍公教人員者。(請檢附薪資(餉)證明單或退休金支領明細。)
- 最近一年度戶內人口如有買賣不動產情形。(請檢附買賣契約書影本及資金流向相關支出憑證。)
- 戶內人口如有服役、服刑、失蹤、彩券經銷商證及銷售證明等請檢附證明
- 有租屋情形。(請提供目前居住地之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 委託他人代辦者(需填妥委託書並檢附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含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領有居留證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 勞保投保清單或最近1期國民年金繳費單影本1份
(如無法自行提供,則委由戶籍所在地公所協助查調,約需3個星期工作日。) - 收件公所一次告知單
承辦人:分機133林小姐、161廖小姐、139王小姐、162唐小姐、165王小姐、170陳小姐、146林小姐、192阮小姐、154張小姐、166簡小姐、134陳小姐、167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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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