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接獲徵集令因故無法按時入伍時應如何處理?(其他原因)
- 發佈日期:2022-08-30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役政災防課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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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於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者,於徵集入營前,於本所上班時間內,由役男或法定代理人攜帶下列文件,向本課申請轉新北市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營。
役男本人攜帶:
(1)役男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2)徵集令正本(無法入伍當兵則徵集令要還給公所)
(3)「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內之有關證明文件正本
如由已成年之家屬代辦,則應另攜帶:
(4)上列(1)(2)(3)全部文件
(5)代辦家屬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6)家屬關係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
備註:代辦家屬如身分證上可明確看出關係,則免帶戶口名簿。
「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可參閱附件
承辦人:分機127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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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