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社會人文課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特殊境遇家庭法律訴訟補助
  • 發佈日期:2024-01-15
  • 發佈單位:土城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特殊境遇家庭法律訴訟補助
    (承辦人分機:133林小姐、161廖小姐,責任里別為:埤塘、平和、延祿、員福、裕生、青雲、中正、廣興等8里)
    (承辦人分機:139王小姐、162唐小姐,責任里別為:清水、清溪、日新、大安、貨饒、瑞興、清化、學士等8里)
    (承辦人分機:165王小姐、170陳小姐,責任里別為:永寧、延和、員林、金城、埤林、永豐、明德、長風等8里)
    (承辦人分機:146林小姐、192阮小姐,責任里別為:峯廷、永富、安和、延壽、樂利、廣福、學成、祖田等8里)
    (承辦人分機:154張小姐、166簡小姐,責任里別為:頂福、延吉、頂埔、沛陂、廷寮、土城、柑林等7里)
    (承辦人分機:134陳小姐、167徐小姐,責任里別為:清和、員仁、日和、復興、員信、青山、學府、頂新等8里)


    補助對象:
    家庭暴力受害。

    補助標準:
    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同一案以補助一次為限;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應檢附證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全戶戶籍謄本1份。 (可填寫授權書由本所代為查調)
    3. 全家人口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本所代為查調)
    4. 訴訟或律師諮詢費用之收據正本。
    5. 起訴狀或判決書影本。
    6. 委任律師狀。
    7. 全家人口之存摺封面影本1份及最近1年內頁明細資料1份。
    8. 領款收據。
    9. 新北市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255 人 更新日期:2024-01-15